心得小記:地字六號房/綠痕

 
昨日開始翻閱等待已久的書,心情有點興奮。
 
這本其實有點淡。= =a
 
封浩問侯爺大人步青雲說:『你覺得,忘了人比較痛苦,還是被人忘了比較痛苦?』
 
封浩的青梅竹馬的女主角花楚,既會使毒下蠱和施放詛咒(除了巫蠱是家傳外,據說花楚的祖先還當過四域巫女......= =b),但是她卻有顆記性不靈光的腦袋,除了封浩之外,她一概記不住任何人事物,這種寂寞的感覺讓她忍不住追著封浩跑。
 
因為他是她這世上唯一記得的人。
 
封浩按著祖傳的囑咐,每年都換不一樣的工作,有時是小販,有時是畫師,365行他都做過。每日在外坑人而賺進大把的銀子,卻不常回到花村探視家人,因為他想要讓沒記性的花楚永遠地記住他。
 
所以他讓她追著跑,故意一年到頭在外閒晃當騙子,只因他不願再重蹈覆轍,只是他並不知道,花楚早已將他的臉孔刻入心版,不論喝了再多的忘川水也都忘不掉。
 
『她之所以能夠記得住這張臉龐,一開始或許是因為他的與眾不同,可後來吸引她的,應該像是此時這般餵著她吃飯時,他面上興高采烈的模樣,還有他常偏著頭思考著明日要做什麼生意時的嚴肅表情,以及當他倆久違重逢時,當她喚著他的名時,他面上那如釋中負的開懷笑顏......而以上的這些,這世上能夠知道的人,或許就只有她才有這榮幸;拜他的品性與家訓所賜,在很多人的眼裡,他就只是一個總讓人咬牙切齒的不負責任小奸商,他們僅能看見他輕佻的模樣,他漾著賊笑使壞時的德性,還有他陷害他人的本領,而其他部分的封浩,他們全都看不見。』
 
『無論是她看得見的那個封浩,還是他人所見的那個封浩,都只是同一個封浩,她一點都不在乎他的行業是惡是善,他不在乎他是不是眛著良心在工作,她只是希望他工作愉快。他只要還是她的封浩就好。』
 
是說,花楚將封浩『看』得這麼仔細,若說她沒將封浩記在心裡,那可就是錯慘了!但是封浩總以為花楚老愛瞇眼、靠得十分近地看人,就連他也沒給擱在心上,封浩這傢伙還真是遲鈍!(倒)若說花楚沒將他放在心上的話,花楚怎會記得他的名、他的人!?(當真是當局者迷......= =b)>>因為花楚就算遇上了被她奉若神明的藺言神醫,就算看了她三日也還是記不住她的長相哩!
 
這書我還未看到完結,但前頭就觸發了我某些感想,所以先記下來,免得遺忘了,到時再來補完吧......
 
其實,遺忘並不痛苦(起碼我記得過),被人遺忘才是莫大的痛楚。只是,對於某些事,不管是我遺忘了或是自己被人遺忘會更好......
 
***
 
原以為今日看不完的後續在我午後發懶,躺到床上翻閱之後,就這麼一路笑著看完了~(死)我想作者是故意的吧!(汗)前頭有點小悶的劇情,在後頭的搞笑中消散無蹤了~(倒)枯萎的玫瑰
 
話說當封浩不再自欺欺人,以為自己可以看著花楚嫁給別人,而自己仍是與她維持著青梅竹馬的關係,卻被花楚與盛手業聯手打破了。盛守業出了重金與條件想要請花楚破了軒轅家的符令,花楚以封浩為條件,拚了一條小命也要解除符令,而盛守業更是遵守了與花楚之約,讓封浩吃盡了苦頭。
 
以為威脅將至的封浩開始改變他對花楚的態度,採取了主動態勢,不但在花楚身子好了些之後就拖著花楚離開盛家,而且還對她說:再怎麼囉嗦,我還是妳家的封浩。
結果,他還是如同他家步侯爺所言的那般,他壓根不是個做正人君子的料啊!
 
看到這裡,忽然發覺,其實也只有自己才能欺騙自己。很多事情明明曉得,卻又不想主動承認,苦了自己,也苦了別人。(汗)幸好封浩還算聰明,忍到不想再忍的時候,他終於願意承認了,他與花楚早就不是當初單純的關係。
 
花楚樂見於封浩的改變,也想起盛守業的那句話:『看得見也摸得到,但是偏偏無法緊緊地握住,那感覺很糟是不?』
 
的確,封浩不再讓她追跑而有所改變讓她很開心,但是也僅止於如此。因此,在回家的沿途上,她開始拿封浩當白老鼠下毒做實驗,卻害得每個出現在他們面前的男人通通無法在動心下忍性,甚至要封浩出來為她善了,封浩也才驚覺他的花楚比他這個神人轉世的後代還要危險多了,在他答應嫁給她(!?)之後,花楚這才不再惹事。
(心底回憶錄的os:那個......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封浩的祖先應當是封誥(【眾神夢記】系列)那小子,而他是神人女媧的三個轉世之一,繼承了恨意的部份;而花楚的先祖應是四域巫女中的應天吧(只有她會施咒)。= =|||......就這點來說~他們還真是有緣啊!)
 
我很喜歡花楚的單純個性,她認為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,該得到的就拿到手,然後一心一意地毫不改變。也或許是這樣的性情,讓封浩無法放下她不管吧!因為她的世界裡頭只存在他這個人,若失去了他,她就什麼也沒有了。
 
最後,封浩花光了攢來的銀子,並把花楚帶回了有間客棧落居,故事的末尾還埋了一個伏筆,我想知道那個地字七號房的房客是怎麼樣的來頭,為何會有人拜託花楚詛咒他變成女人......。(倒)哈哈~

※因此,這週的人生課題是見鬼的:遺忘與回憶!(死)枯萎的玫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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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elier / Be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